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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爆口设置(泄爆口设置要求)

2023-09-23 14:46:00

泄爆口设置(泄爆口设置要求)

1. 泄爆口设置要求

泄爆井:燃气爆炸的泄爆装置。地下锅炉房采用竖井泄爆方式时,竖井的净横断面积,应满足泄压面积的要求。当泄压面积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采用在锅炉房的内墙和顶部(顶棚)敷设金属爆炸减压板作补充

2. 泄爆口尺寸

在施工队伍进场之前,施工负责人应和总包、监理、各项目组先联系,就泄爆门窗的堆放场地、安装标准及要求、施工用电、垂直运输工具等问题进行协商。

同时接受总包方的技术交底和了解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从而排定泄爆门窗安装的施工进度计划表。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头戴安全帽,脚穿防钉鞋,身着长衣长裤,严禁吸烟,门窗堆放在室内或室外指定放置处,以免日晒雨淋受损。

按规格,型号分类竖直摆放,堆放必须用方枕木垫水平禁止将泄爆门窗与有害杂物一起存放。

2、

3. 泄爆口位置

仓库要有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不能全封闭,顶部要有泄爆孔,四周通风孔要靠近地面,窗户和门要向外开!

4. 泄爆口计算与设置规范

泄爆口也称为泄爆面积,是指有可能产生爆炸的房间或者箱体为了避免爆炸而设的排泄压力或者能量的通道。比如房间的窗口、门,压力设备也会专门设计一个泄爆口,以此来减少爆炸产生的威力。

另外,像锅炉房常说的是泄爆面积,而且锅炉房泄爆面积不小于锅炉房地面积10%。轻质屋顶和玻璃窗都可做泄爆面积。泄爆的玻璃窗不能在邻近主要交通道路的锅炉房墙上开设。燃油锅炉的烟道上设泄爆口,以防燃油锅炉启动时烟道内燃油蒸汽积聚而爆作。其他有爆炸危险的建筑也应保证泄爆面积

5. 泄爆口位置规范要求

锅炉房常说的是泄爆面积,不是泄爆口。锅炉房泄爆面积不小于锅炉房地面积10%。轻质屋顶和玻璃窗都可做泄爆面积。泄爆的玻璃窗不能在邻近主要交通道路的锅炉房墙上开设。

燃油锅炉的烟道上设泄爆口,以防燃油锅炉启动时烟道内燃油蒸汽积聚而爆作。

其他有爆炸危险的建筑也应保证泄爆面积。

6. 泄爆口安装要求

泄爆用的,一般就是在直管末端安装泄爆阀(泄爆阀的泄爆口必须无人无阻挡)来泄出管道内爆炸产生的高正压。

7. 消防泄爆口设置要求

1.燃气燃烧烟气排出设施的一般要求

燃气燃烧所产生的烟气必须排出室外。当设有直排式燃具的室内容积热负荷指标超过207W/m时,必须设置有效的排气装置将烟气排至室外。有直通洞口(哑口)的毗邻房间的容积,也可以一并作为室内容积计算。

2.燃气排气装置的防火要求

灶具和热水器(或采暖炉)应当分别采用竖向烟道进行排气。住宅采用自然换气时,排气装置应当按照《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中的规定选择。住宅采用机械换气时,排气装置应当按照《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中的规定选择。浴室用燃气热水器的给排气口应当直接通向室外。其排气系统与浴室必须有防止烟气泄漏的措施。商业用户厨房中的燃具上方应当设排气扇或排气罩。

3.燃气用气设备的排烟设施的防火要求

燃气用气设备的排烟设施不得与使用固体燃料的设备共用一套排烟设施。每台用气设备宜采用单独烟道;当多台设备合用一个总烟道时,应当保证排烟时互不影响。容易积聚烟气的地方,应当设置泄爆装置。设有防止倒风的装置。从设备顶部排烟或设置排烟罩排烟时,其上部应当有不小于0.3m的垂直烟道方可接水平烟道。有防倒风排烟罩的用气设备,不得设置烟道闸板;无防倒风排烟罩的用气设备,在至总烟道的每个支管上应当设置闸板,闸板上应有直径大于15mm的孔。安装在低于0℃房间的金属烟道应当做保温。

4.水平烟道的设置要求

水平烟道不得通过卧室;水平烟道长度,居民用气设备不宜超过5m,弯头不宜超过4个(强制排烟式除外);商业用户用气设备不宜超过6m;工业企业生产用气设备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和烟囱抽力确定。水平烟道应当有大于或等于0.01坡向用气设备的坡度。当多台设备合用一个水平烟道时,应当顺烟气流动方向设置导向装置。用气设备的烟道距难燃或不燃顶棚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5cm;距燃烧材料的顶棚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25cm。当有防火保护时,其距离可适当减小。

5.烟囱的设置要求

住宅建筑的各层烟气排出可以合用一个烟囱,但应有防止串烟的措施;多台燃具共用烟囱的烟气进口处,在燃具停用时的静压值应小于或等于零。当用气设备的烟囱伸出室外时,当烟囱离屋脊小于1.5m时(水平距离),应当高出屋脊0.6m;当烟囱离屋脊1.5~3.0m时(水平距离),烟囱可与屋脊等高;当烟囱离屋脊的距离大于3.0m时(水平距离),烟囱应当在屋脊水平线下10°的直线上;在任何情况下,烟囱应当高出屋面0.6m;当烟囱的位置临近高层建筑时,烟囱应当高出沿高层建筑物45°的阴影线。烟囱出口的排烟温度应当高于烟气露点15℃以上。烟囱出口应当有防止雨雪进入和防倒风的装置。

6.排气装置出口位置的要求

建筑物内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的竖向烟囱出口应当符合烟囱设置的基本要求。建筑物壁装的密闭式燃具的给排气口距上部窗口和下部地面的距离不得小于0.3m。建筑物壁装的半密闭强制排气式燃具的排气口,距门窗洞口和地面的距离,排气口在窗的下部和门的侧部时,距相邻卧室的窗和门的距离不得小于1.2m,距地面的距离不得小于0.3m;排气口在相邻卧室的窗的上部时,距窗的距离不得小于0.3m;排气口在机械(强制)进风口的上部,且水平距离小于3.0m时,距机械进风口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9m。

7.用气设备排烟设施烟道抽力(余压)的要求

负荷30kW以下的用气设备,烟道的抽力(余压)不应小于3Pa。负荷30kW以上的用气设备,烟道的抽力(余压)不应小于10Pa。工业企业生产用气工业炉窑的烟道抽力,不应小于烟气系统总阻力的1.2倍。

8.排气系统的最大排气能力

高海拔地区安装的排气系统的最大排气能力,应当按照在海平面使用时的额定热负荷确定,高海拔地区安装的排气系统的最小排气能力,应当按照实际热负荷(海拔的减小额定值)确定。

8. 泄爆口距离建筑要求

距离如下:

1.锅炉房和一类高层建筑的安全距离是15米:一类高层指9-16层(高度最高到50米);

2、锅炉房和多层居民住宅建筑的安全距离是13米,多层建筑是指2—9层的住宅及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

3、锅炉房与裙房之前的安全距离是10米,与高层相连的裙房的高度一般不超过24m。

9. 泄爆口材质要求

泄爆墙体以及屋盖、泄爆门、窗通常安装于工业甲类厂房、锅炉房、动力站。在建筑物室内发生爆炸或者燃烧时,屋内气体压力随之急剧上升。泄爆墙体及屋盖,泄爆门、窗通过使用泄爆螺栓及其配件使墙体及屋盖、门、窗开启,并释放压力,从而有效控制爆炸的产生和控制爆炸所产生的最小破坏程度。

泄爆配件通常由泄爆螺栓和牵引绞索两部分组成,其中泄爆螺栓的作用是量化并动态释放控制泄爆压力值。

中国专利cn201982746u公开了泄爆螺栓连接装置,包括丝杆和螺帽,螺帽与丝杆螺接,丝杆的一端设有端盖,丝杆的外表面设有至少一个凹槽,凹槽的截面为三角形或四边形或半圆形,采用该专利披露的技术方案后,泄压螺栓连接装置通过丝杆表面设置凹槽,当意外发生,内部压力急剧上升,至大于丝杆承受能力时,丝杆断裂失效,使得该螺栓连接装置所连接的人孔盖等自动打开,提供较大面积的泄压口释放压力,从而避免爆炸。但是,该专利披露的泄压螺栓连接装置,其在安装过程中同样容易断裂,因此,破坏率高,增加了报废率。

中国专利cn101749463a公开了用于泄压设施的泄爆螺栓紧固件,包括螺杆和套设在螺杆头部的金属垫片,金属垫片下还有一套设在螺杆上的弹性垫片,其中,金属垫片为向外凸出的弧形结构,弹性垫片具有与金属垫片相同的弧形结构,并紧贴在金属垫片下。其中,弧形结构为球面结构,弹性垫片为橡胶垫片,螺杆的端部具有自攻丝头,金属垫片的材质为铝质。该发明专利公开的技术方案,由于金属垫片采用弧形结构,能够起到一定的预紧力作用,因此,在安装时,只要稍微拧紧即可,大大减少了对金属垫片的破坏力。爆炸发生时,当室内压强达到预定值时,金属垫片及弹性垫片会一起自动翘曲、变形,从而造成泄压设施外墙及门、窗脱落,形成一个敞开的空间,使室内的压力迅速外导到室外,避免建筑物内部材物以及建筑物机构本身的破坏。但是,在爆炸发生时,板材受到巨大的冲击波,极易发生爆裂现象,而采用该发明披露的泄压设施的泄爆螺栓紧固件,有时难以迅速达到泄压作用。

又如中国专利cn106151197a公开了用于泄压设施的泄爆螺栓紧固件,其螺杆外套设有金属套管,金属套管具有防溃能作用,能够减少板材、门、窗能量的吸收。爆炸时,板材、门、窗等对金属垫片施加力,使金属垫片首先被破坏,然后金属套管发生变形,使金属门、窗、板连接处脱落,保护了金属门、窗、板降低了二次伤害。通过板材、门、窗等对金属垫片施受限于板材、门、窗等的材质,在使金属垫片发生变形时,板材、门、窗等也可能同时在变形,从而不能及时的保证金属垫片产生有效的形变,进而无法达到及时、迅速的泄压。同时金属套管的形变极易影响泄爆螺栓上的金属垫片的泄爆效果,金属套管的形变、弯曲容易造成泄爆螺栓整体变形,影响泄爆功能,极易失效。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泄爆螺栓及安装方法,解决现有技术中泄爆不及时以及泄爆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另一个目的还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泄爆螺栓防水效果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主要目的,本发明提供了如下方案:本发明提供一种泄爆螺栓,包括螺栓本体、螺栓套管以及泄爆垫片,所述螺栓本体包括螺杆以及连接在螺杆一端的螺帽,所述螺栓套管套设于所述螺杆外部且二者之间具有间隙,所述螺杆长度大于所述螺栓套管的长度,所述泄爆垫片套设在所述螺杆上且位于所述螺帽与所述螺栓套管之间,所述泄爆垫片外径不大于所述螺栓套管外径且大于所述螺栓套管内径,所述螺栓套管的硬度大于所述泄爆垫片的硬度。

优选地,所述泄爆垫片的材质为铝质,所述螺栓套管的材质为钛、铬、镍、铁或含有钛、铬、镍、铁其中一种或几种的合金。

优选地,所述泄爆垫片为花瓣式伞状结构。

为实现上述另一个目的,优选地,还包括用于防止从安装通孔和螺栓套管之间间隙进水的防水套和防止螺栓套管内部进水的防水帽,所述防水套安装在所述螺栓套管外壁上,所述防水帽将所述螺帽和所述泄爆垫片罩在内部且与所述螺栓套管连接。

优选地,所述防水帽通过螺纹与所述螺栓套管的外壁连接。

优选地,所述防水套为梭形,所述防水套的内侧和外侧均设置有螺旋凸起。

优选地,还包括套管底座,所述套管底座安装在所述螺栓套管的一端,且与所述防水帽相对设置,所述套管底座通过外螺纹与所述螺栓套管连接,所述螺杆从所述套管底座中穿过。

优选地,所述套管底座远离所述螺栓套管的一端设置有凸台,所述凸台的直径大于所述螺栓套管的外径;所述防水套的一端设置有外沿,所述防水套有两个,分别设置在所述螺栓套管的两端且所述防水套的外沿相背设置;所述外沿端面与所述防水帽端面或所述凸台端面贴合

优选地,所述泄爆垫片与所述螺栓套管之间还设置有弹性胶垫,所述弹性胶垫与所述泄爆垫片粘接为一体。

10. 泄爆口高度

锅炉房常说的是泄爆面积,不是泄爆口。锅炉房泄爆面积不小于锅炉房地面积10%。轻质屋顶和玻璃窗都可做泄爆面积。泄爆的玻璃窗不能在邻近主要交通道路的锅炉房墙上开设。

燃油锅炉的烟道上设泄爆口,以防燃油锅炉启动时烟道内燃油蒸汽积聚而爆作。

其他有爆炸危险的建筑也应保证泄爆面积。

11. 泄爆口是什么东西如何设置

11月19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577-2018代替GB15577-200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北大学、广东金方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与GB15577-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01

增加了“爆炸性粉尘环境”“清理”“除尘系统”三个术语和定义(见3.2,3.9和3.10);

3.2爆炸性粉尘环境

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形成的棍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3.9清理

采用不会引起扬尘的方式清除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沉积粉尘的作业。

3.10除尘系统

由吸尘罩、风管、除尘器、风机及控制装置组成的用于捕集气固两相流中固体颗粒物的系统。

02

修改了“降低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和“二次爆炸的预防”,合并为“粉尘爆炸的控制”(见第7章,2007年版的第7章、第8章);

7粉尘爆炸的控制

7.1一般要求

7.1.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工艺设备的连接,如不能保证动火作业安全,其连接应设计为能将各设备方便的分离和移动。

7.1.2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所有动力系统的电源。

7.1.3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应采用泄爆、抑爆和隔爆、抗爆中的一种或多种控爆方式,但不能单独采取隔爆。

7.2抗爆

7.2.1生产和处理能导致爆炸的粉料时,若无抑爆装置,也无泄压措施,则所有的工艺设备应采用抗爆设计,且能够承受内部爆炸产生的超压而不破裂。

7.2.2各工艺设备之间的连接部分(如管道、法兰等),应与设备本身有相同的强度;高强度设备与低强度设备之间的连接部分,应安装隔爆装置。

7.2.3耐爆炸压力和耐爆炸压力冲击设备应符合GB/T24626的相关要求。

7.3泄爆

7.3.1工艺设备的强度不足以承受其实际工况下内部粉尘爆炸产生的超压时,应设置泄爆口,世爆口应朝向安全的方向,泄爆口的尺寸应符合GB/T15605的要求。

7.3.2对安装在室内的粉尘爆炸危险工艺设备应通过泄压导管向室外安全方向泄爆,泄压导管应尽量短而直,泄压导管的截面积应不小于泄压口面积,其强度应不低于被保护设备容器的强度。

7.3.3不能通过泄压导管向室外泄爆的室内容器设备,应安装无焰泄爆装置。

7.3.4具有内联管道的工艺设备,设计指标应能承受至少0.1MPa的内部超压。

7.4抑爆

7.4.1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采用抑爆装置进行保护。

7.4.2如采用监控式抑爆装置,应符合GB/T18154的要求。

7.4.3抑爆系统设计和应用应符合GB/T25445的要求。

7.5隔爆

7.5.1通过管道相互连通的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设备设施,管道上宜设置隔爆装置。

7.5.2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多层建构筑物楼梯之间,应设置隔爆门,隔爆门关闭方向应与爆炸传播方向一致。

03

删除了“通风除尘”(见2007年版的6.6);增加了“除尘系统”(见第8章);

8除尘系统

8.1一般要求

8.1.1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不应合用同一除尘系统。

8.1.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不应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8.1.3应按工艺分片(分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

8.1.4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应连通。

8.1.5除尘系统的导电部件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0[l;管道连接法兰应采用跨接线。

8.1.6除尘系统的启动应先于生产加工系统启动,生产加工系统停机时除尘系统应至少延时停机10min,应在停机后将箱体和灰斗内的粉尘全部清除和卸出。

8.1.7铝镇等金属粉尘禁止采用正压吹送的除尘系统;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8.1.8铝镇等金属制品加工过程产生可燃性金属粉尘场所宜采用湿法除尘。

8.2吸尘罩

8.2.1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并保证有足够的入口风量以满足作业岗位粉尘捕集要求。

8.2.2吸尘罩设计应符合GB/T16758等相关规定。

8.3凤管

8.3.1风管应明铺,不应布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物(室)中。

8.3.2风管应采用钢质材料制造,禁止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风管的设计强度应不小于除尘器的设计强度。

8.3.3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积。

8.3.4水平风管每间隔6m处宜设置清灰口或设置高压惰性气体吹刷喷头;风管非清理状态时清灰口应封闭,其设计强度应大于风管的设计强度。

8.4除尘器

8.4.1除尘器的安装、使用及维护应符合GB/T17919的相关规定。

8.4.2禁止采用干式静电除尘器和重力沉降室除尘。

8.4.3除尘器宜布置在厂房建筑物外部。如干式除尘器安装在厂房内,应安装在厂房内的建筑物外墙处的单独房间内,房间的间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隔墙,房间的建筑物外墙处应开有泄爆口,泄爆面积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

8.4.4袋式除尘器进、出风口应设置风压差监测报警装置,并记录压差数据;在风压差偏离设定值时监测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8.4.5袋式除尘器不应采用机械振打方式,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的滤料制作,滤袋抗静电特性应符合GB/T17919的要求。

8.4.6干式除尘器应设置锁气卸灰装置,及时清卸灰仓内的积灰。

8.4.7干式除尘器灰斗内壁应光滑。

8.4.8干式除尘器应符合7.1.3规定。如采用世爆装置,泄爆口应朝向安全区域,泄爆面积和泄爆装置参数应符合GB/T15605的要求;泄爆方向无法满足安全要求的,应采用元焰泄爆装置。

8.4.9对安装在室外的干式除尘器,其进风管上直设置隔爆|坷,其安装应能阻隔爆炸向室内传播。

8.4.10温式除尘系统水量、流速应能满足去除进入除尘器粉尘的要求,并设置液位、流速的连续监测报警装置;应及时清除沉淀的泥浆,并保证水槽(箱)及水质过滤油(箱)无论除尘器处于开启或者停止状态,都要有良好的通风。

8.4.11温式除尘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

04

删除了“清沽”(见2007年版的8.3);增加了“粉尘控制与清理”(见第9章);增加了“检修”(见第10章);

9粉尘控制与清理

9.1企业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制定包括清扫范围、清扫方式、清扫周期等内容的粉尘清理制度。

9.2生产、加工、储运可燃性粉尘的工艺设备应有防止粉尘泄漏的措施,工艺设备的接头、检查口、挡板、泄爆口盖等均应封闭严密。

9.3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应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

9.4所有可能沉积粉尘的区域(包括粉料贮存间)及设备设施的所有部位应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扫。

9.5应根据粉尘特性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法,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宜采用负压吸尘方式清洁。

9.5遇温自燃的金属粉尘,不应采用洒水增温方式清扫,清扫收集的粉尘应按规定处理。

10检修

10.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制定设备设施检修安全作业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检修作业应进行审批。

10.2应定期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中的设备传动装置(齿轮、滑轮、胶带运输机托辑、轴承等)、润滑系统以及除尘系统、电气设备等进行检修维护。

10.3抑爆、泄爆、隔爆及火花探测器等安全装置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查和维护。

10.4检修前,应停止所有设备运转,清洁检修现场地面和设备表面沉积的粉尘。检修部位与非检修部位应保持隔离,检修区域内所有的泄爆口处应元任何障碍物。

10.5检修作业应采用防止产生火花的防爆工具,禁止使用铁质检修作业工具。

10.6检修过程如涉及动火作业,应符合6.2.1规定,并应设专人监护,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10.7应按照设备检修维护规程和程序作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禁止交叉作业。

10.8不应任意变更或拆除防爆设施,如有变更,应重新进行检测核算,直至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05

修改了“个体防护和救援”,变更为“个体防护”(见第11章,2007年版的第9章)。

11个体防护

11.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按GB/T11651的有关规定,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11.2在工艺流程中使用惰性气体或可能释放出有毒气体的场所,应配备可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呼吸保护装置。

11.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不应穿化纤类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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