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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之刑什么意思(古代死刑有多残酷,凌迟3000多刀)

2023-09-23 17:34:00

凌迟,古代死刑中的一种,即千刀万剐,通俗来说就是刽子手用锋利的小刀,将犯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地割下来。如果把中国古代酷刑做一个排名,凌迟会排在第一名。

在刑罚发展史上,死刑的执行方式可谓是花样百出,炮烙、车裂、枭首、腰斩、弃市、绞、斩等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死不了的,可以说死一百次不带重样的,而我国古代死刑执行方式也经历了由重到轻再到重的一个发展历程。

最残酷的死刑——凌迟

到了明清时期,不仅腰斩会时不时地拿出来显示一下威力,凌迟这种更加残忍的刑罚更是经常使用。“凌迟”一词源于《荀子·宥坐》:“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

“凌迟”原为“陵迟”,是山势缓慢的意思,后来借喻刑罚将人慢慢处死。所以凌迟最大的特点就是将人千刀万剐,缓慢地杀死,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凌迟作为一种正式的刑罚是在五代,后来实在太过残忍,就于北宋时期废止,但后来被以仁德治天下的宋仁宗给重新启用了,天圣九年,湖北地区有人杀人祭鬼,宋仁宗非常生气,认为对首犯必须采用凌迟之刑,这就是北宋首次使用凌迟刑,此后凌迟就大行其道,到神宗时期,因为大举推行改革,一些思想上不认同新政的人往往都被处以凌迟,凌迟的门槛大大降低。

宋元时期,凌迟所割的刀数还相对较少,有8刀、24刀、36刀、72刀、120刀的区别,据说24刀的凌迟行刑顺序为一、二刀削去双眉,三、四刀切去双肩,五、六刀割去双乳,七、八刀割去两手及两肘之间的部位,九、十刀切去两肘至两肩的部位,十一、十二刀削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削去腿肚子,十五刀去心脏,十六刀割首级、十七、十八刀断两手,十九、二十刀断双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两足,二十三、二十四刀断两腿。不知道现在的北京烤鸭和凌迟是谁借鉴谁?

凌迟一般是根据行刑者个人喜好而选择切多少刀的,所以如果想少受点罪,就需要贿赂刽子手,而到了明清时期,程序越来越复杂,行刑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切的刀数也不断超越记录。明朝正德年间有一个太监叫刘瑾被“凌迟三日”,割了3357刀。

刑部河南司主事张文麟是监刑官之一,他全程见证了刘瑾被凌迟的全过程。张文麟私下有详细记载。

“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

不得不说,刘瑾骨头够硬,第一天凌迟结束回到监狱后,还喝了一碗参汤。

但最悲惨的莫过于明末的抗清名将袁崇焕。袁崇焕忠心为国,但却因皇太极所设反间计为崇祯皇帝所杀,以通敌卖国之罪被判凌迟,被割了3700刀。据张岱的《石匮书后集》里记载,袁崇焕被凌迟后,现场只剩下一副骨架子,更让人心寒的是,当时许多北京城的无知民众,还争相购买袁崇焕的肉吃。

张岱的原话是这样的,“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噉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膛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

到清朝时凌迟又有新的发展,凌迟一般执行三天,刀数有4700刀或3600刀,据说为了防止受刑人在刑罚途中休克死去,在处刑前都会被灌以大量鸦片,因此很多受刑人在受刑时都是神情恍惚,直到19世纪末凌迟刑仍然被广泛地使用。

太平天国很多首领就被处以凌迟,翼王石达开尤为惨烈,石达开在大渡河山穷水尽,不忍全军饿死,于是只身向清军请死,但清军不讲武德,最终太平军全部被绞杀,而石达开也被送往成都执行凌迟,最不可思议的是石达开五岁的孩子和刚出生的孩子也要被凌迟,但由于他们的身躯实在太小,无法被割3000多刀,所以决定养大成人后再执行此刑,简直惨无人道。

历史记载的最后一次凌迟,是1905年3月25日,有意思的是对这个人凌迟居然是对其的减轻处罚,因为这个人罪名是杀害蒙古亲王,本来是要被判处火刑的,但光绪觉得这太残忍了,火刑不就烧成灰了吗,还是凌迟吧,以表皇家的恩典和仁慈。

在人类的文明史中,只要是让人不得好死,不论这种死法多么残忍,在历史中你都能发现它的踪迹,时至今日,根据最小痛苦原则,我国的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枪决和注射两种。

血流部位执行刀切参汤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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